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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评促建|评估实施细则(三) --四川护理职业学院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8-09-03浏览量:
Hello,又与大家见面啦,川护君马不停蹄地赶来为大家讲述本周的迎评小知识。听说你们已经准备好了,那就跟着川护君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一、组织结构
1、领导机构
省教育厅负责全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评估工作的宏观管理与指导,研究制定《四川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四川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操作规程》。

2、工作组织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和“四川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委员会秘书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和开展全省高职院校的评估工作;负责组建“四川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委员会”和评估专家组;组织开展高职院校、评估专家和相关人员培训工作;总结评估工作的经验和问题,研究进一步完善评估工作的思路和方法。

3、专家构成
评估专家组一般7人左右(含秘书1人),其中:省外高职院校专家1-2人,行业或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和高职院校一线专任教师应至少有1人。院校学生人数低于5000人的,专家组人数可酌减1-2人;院校学生人数超过7000人的,专家组人数可增加1-3人。


二、工作要求

1、坚持实事求是,确保评估质量
开展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目的在于全面提高高职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长效机制。学校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深入细致地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所填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虚假和浮夸现象。

2、坚持评估的正确导向,促进院校全面发展
学校要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指导方针,把工作重点放在学校内涵建设上,认真分析和解决人才培养工作中的关键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建设力度,强化管理,深化改革,办出特色,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3、严肃评估纪律,维护评估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学校要积极配合专家组的工作,确保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专家组要严格遵守评估工作纪律,自觉维护评估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确保评估结论的客观、公正。对违反评估纪律要求的,省教育厅将进行严肃处理。院校和专家组要特别遵守以下纪律要求:
(1)专家组成员要坚持评估原则和要求,廉洁自律,自觉抵制有碍评估公正性、严肃性的行为,客观、公平、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
(2)学校对专家组的接待工作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和形式主义;不搞开评仪式、汇报演出,不送礼品;就近安排专家住宿(不得超过三星级酒店标准),不得宴请专家、安排旅游;专家交通用车和相关工作人员配备必须从简安排。


好了,本周的迎评促建已经学习完了,今天是不是又跟川护君涨知识了呢?每周积累一点点,咱们下周不见不散!